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入围名单

更新时间:2016-04-15

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相关规定,根据我校《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现确定2016年我校高水平艺术团入围分数线以及入围考生名单。

类别

入围分数线

A类入围分数线

民乐类

86.6

91

西洋管弦乐类

87.4

90.2

舞蹈类

77.6

91

戏剧表演类

69.8

90.6



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A类入围名单
报名号 姓名 类别 报名号 姓名 类别
30049 柯卓林 民乐类 30081 王思怡 舞蹈类
30153 齐瑞瑜 民乐类 30199 李昱瑶 舞蹈类
30053 刘相汝 民乐类 30045 魏心雨 舞蹈类
30228 徐瑞铎 西洋管弦乐类 30278 任文萱 戏剧表演类
30026 楼嘉俊 西洋管弦乐类 30266 张博 戏剧表演类
30197 孙铭齐 西洋管弦乐类 30238 张煜霖 戏剧表演类
30052 阎雪琦 舞蹈类 30167 曲晨昊 戏剧表演类
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B类入围名单
报名号 姓名 类别 报名号 姓名 类别
30262 蔡宛铃 民乐类 30054 刘虹奇 舞蹈类
30087 严潇玚 民乐类 30189 刘沛东 舞蹈类
30032 谭皓天 民乐类 30231 张艺凡 舞蹈类
30130 柳昕 民乐类 30242 杭宇琦 舞蹈类
30094 曹丹曦 民乐类 30074 张浩然 舞蹈类
30065 于雪瑶 民乐类 30106 丁楚悦 舞蹈类
30239 尹晗 民乐类 30077 李鑫 舞蹈类
30078 马伊琳 民乐类 30225 田思诚 舞蹈类
30126 程钧 民乐类 30233 王若琦 舞蹈类
30252 孙依佳 民乐类 30169 王哲奇 舞蹈类
30057 张兰婷 民乐类 30114 曹含熙 舞蹈类
30184 高徐牛津 民乐类 30110 许月娇 舞蹈类
30256 李梦然 民乐类 30157 戴雨晴 舞蹈类
30273 马宁璟 民乐类 30127 姜溪源 舞蹈类
30129 洪德煜 民乐类 30135 马墨兮 舞蹈类
30009 孙稚轩 民乐类 30134 韩明纯 舞蹈类
30178 邓思成 西洋管弦乐类 30148 李镇哲 舞蹈类
30046 王浩一 西洋管弦乐类 30105 汪子钧 舞蹈类
30210 王天佳 西洋管弦乐类 30030 白馨怡 舞蹈类
30029 陈卓 西洋管弦乐类 30117 孙崧 戏剧表演类
30179 杨淳智 西洋管弦乐类 30267 赵一鸣 戏剧表演类
30280 胡政程 西洋管弦乐类 30265 王鹏 戏剧表演类
30014 宋言瑞 西洋管弦乐类 30164 于钊洋 戏剧表演类
30213 屈子涵 西洋管弦乐类 30109 李美萱 戏剧表演类
30043 孟维 西洋管弦乐类 30285 王子钰 戏剧表演类
30090 林泓宇 西洋管弦乐类 30044 杜俊鸿 戏剧表演类
30188 郭雨涵 西洋管弦乐类 30059 孙彤琦 戏剧表演类
30274 荀桂崧 西洋管弦乐类 30120 刘思佳 戏剧表演类
30024 张若愚 西洋管弦乐类 30161 陈肖扬 戏剧表演类
30101 赵子源 西洋管弦乐类 30269 张羽飞 戏剧表演类
30227 樊曹月山 西洋管弦乐类 30008 王融雪 戏剧表演类
30061 薛雅婷 西洋管弦乐类 30112 白雪 戏剧表演类
30175 张嘉航 西洋管弦乐类 30023 李政阳 戏剧表演类
30196 潘华龙 舞蹈类 30028 王博宇 戏剧表演类


说明:

1、公示期为4月14日至4月20日。考生可登陆艺术团查询系统http://zhaosheng.cug.edu.cn/2012ms/查询测试成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7-67848570,027-67883687。如发现学生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经核实无误后取消其资格。所有空缺名额不递补。

2、若考生所在省(区、市)统一组织高水平艺术团测试,考生必须取得统测合格证且考试科目符合我校招生项目。若考生所在省(区、市)未统一组织高水平艺术团测试,考生必须参加“北京大学2016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或“清华大学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特长测试”,综合成绩优异,艺术测试成绩达60分(含)(按百分制折算)且考试科目符合我校招生项目。

3、我校会将公示后无异议的考生名单报送教育部及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审批、公示。教育部及有关省级招办审核不通过或公示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入围资格,空缺名额不递补。

4、对于取得我校艺术团A类合格资格、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省招办认定的政策加分计入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取得我校艺术团B类合格资格、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其高考文化成绩(省招办认定的政策加分计入高考文化成绩)可放宽至我校在生源所在省(区、市)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予以录取(按满分750分折算,四舍五入取整);如录取时生源省份还未公布调档线,则以我校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为准。模拟投档线指按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我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5、入围考生可自行下载《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协议》(附件),协议一式两份,考生签署后请于4月22日前通过顺丰或EMS快递寄达我校招办(以我校签收时间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招生办公室将在5个工作日内回寄盖章后的协议。签署该协议无需缴纳任何费用。考生若自行到校签订协议,可由家长于4月18日14:30-16:30凭考生身份证到学校招生办公室办理。

6、根据简章要求,被我校录取的艺术团特长生可在不跨科的前提下自主选择以下专业:

理科: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地质学类、应用化学、地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

文理兼招:工商管理(双语教学班)、经济学;

文科:行政管理。

考生不得选择简章规定范围以外的专业,且必须协议中所写的专业填报志愿,不得随意更改。只填写一个专业志愿。

7、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开展全体高水平艺术团特长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测工作。一经发现有不符者,取消入学资格。

8、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艺术团特长生,入校后应按规定参加大学生艺术团的日常训练,并参加有关演出和比赛,为学校争光。若无故不参加以上活动,擅自退出大学生艺术团者,将给予相应处分直至取消学籍。

咨询电话:027-67883687

招办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工处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4               

 

附件: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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