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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信息公开工作2011—2012学年年度报告
更新时间:2015-04-29
本报告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施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教办厅函〔2010〕44号)的精神,根据学校2011-2012学年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相关规定的情况,在对本学年信息公开各方面工作进行梳理归纳和数据统计的基础上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学校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学校信息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和举报情况、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
邮 编:430074;
联系电话:027—67884101;
电子邮箱:
xinxigongkai@cug.edu.cn
。
一、概述
2011年—2012学年,学校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及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关于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以公开、高效、服务为基本要求,扎实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促进依法治校,努力做好使社会公众,师生员工满意的信息公开工作。
1、建立健全信息公开规章制度
为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学校积极开展相关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完善,以期为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信息公开办公室在已有的《校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中地大(汉)党字〔2003〕004号)和《校务公开目录》(地大发〔2010〕16号)的基础上,修订并发布了《学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地大发〔2011〕70号),并将新制定的《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作为附则予以一并公布。
在《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中,学校对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流程作了明确详细的规定;也对信息保密审查的程序设置作了尝试性的试探;值得一提的是学校还对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划分,将其分为党务信息和校务信息,并在校务信息中将与学生有关的信息单列出来,强调这些信息应重点向学生公开以保障学生及时知悉,维护自身权益。主要分为:各层次、类型学历教育招生、考试与录取规定;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等;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等共计八方面的规定。此项举措已作为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创新点在2011年10月教育部下发的信息公开工作自查表中予以汇报。
为保障信息公开安全,维护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学校在2012年强化了对公开信息安全的保密审查和监督机制,拟增订《中国地质大学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规定》,设置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的程序和责任部门。
2、拓展完善信息公开发布平台
为保障社会公众、师生员工及时获知学校信息,信息公开办公室建设了中国地质大学信息公开网(
http://www.cug.edu.cn/infodiscl/
)。在网站的主页,通过设置基础信息、党务信息和校务信息三个板块将应公开信息予以发布。其中基础信息是依据《学校信息公开目录》的规定,公布学校应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分为面:学校概况、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党群工作、学生管理、教学管理、科研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基础建设、后勤保障、国际交流、综合治理、各学院和其他,共计十六项内容。党务信息和校务信息则及时更新学校动态。现阶段党务信息和校务信息的采集和上传主要由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
同时,学校还通过信息公开橱窗、校报校刊,会议纪要、校领导接待日、新闻发言人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其中,设置在工会门前的信息公开橱窗,除了张贴相关通知公告,还在2012年启动了分专题公开栏目,截止目前,信息公开办公室已公布2012年主要职能部门工作要点、校庆工作进度汇报、学校六十周年发展历程等专题。2010年以来,学校还以会议简报的形式,将党委常委会、党委全委会和校务会议的情况向教职员工公开。学校坚持定期举办校领导接待日,由校领导带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听取师生员工的困难和问题并针对提问予以现场解决或限时督办。
3、推进深化信息公开宣传学习
相对于校务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工作起步未久,为使信息公开工作立足于群众、服务于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学校积极采取各项活动宣传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师生员工公开的意识,增强师生对信息公开的诉求。同时,为深入贯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学校订购了教育部政务公开办公室编著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读本,并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了研讨学习。为获取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经验和做法,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相关人员赴兄弟高校调研信息公开工作,并就制度建设问题和实际运行中的困难听取了兄弟高校的介绍并进行了交流。通过学习借鉴,有效地提升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学校信息情况
1、通过信息公开网并链接相关职能部门和教学科研单位的网页,将《信息公开目录》中列出的十六项学校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及时予以公布。
2、坚持更新党务信息和校务信息,自2011年9月1日起至2012年8月31日止,累计公布信息323条,其中党务信息60条,校务信息263条。涵盖了党群工作、教育教学、学术科研、学生工作、人事管理、财产工作、资产设备、规章制度等多方面的信息。
3、及时清理学校制订发布的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册。目前已完成2007版和2010版规章制度的清理汇编。并形成即时整理,定期汇编的工作机制。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学校信息情况
截止目前,学校尚未收到来自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要求公开相关信息的申请。
四、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和举报情况
截止目前,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尚未收到针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检举举报,学校也未发生针对有关高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下一步工作方向
1、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必要性的认识。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尚处于起步阶段,但它的重要性不容忽视。信息公开有利于增强学校党务工作和行政事务的开放度和透明度;有利于发扬学校民主、规范决策程序;有利于扩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拓宽学校和师生沟通的渠道。因此,要全面发动,深入宣传,进一步提高对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必要性的认识。
2、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培训。虽然学校尚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请求,但随着依法治校和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法制化意识的增强,依申请公开信息一定会出现在日后工作中并逐步增长。建议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培训,为信息公开工作安全有序推进提供政策和智力保障。
3、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虽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对高校开展信息公开的内容做了相对具体的规定,但落实到学校层面,尚需针对学校具体情况,对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作出较为细化和明确的规定。因此,信息公开办公室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类指导,及时总结,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推进。
4、建立考核评议机制。为建立以信息公开办公室为主导,二级职能部门配合协同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学校各二级单位的积极性,需明确划分信息公开办公室和二级单位之间的分工,在各二级单位中建立信息员队伍,并明确信息员的工作任务和程序。确定信息公开办公室和二级单位各自的权利义务并建立考核、评议机制,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纳入部门的年度考核评比体系。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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