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入围名单公示
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相关规定,根据我校《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现确定2015年我校高水平艺术团入围分数线以及入围考生名单。
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A类入围分数线:89.6。B类入围分数线:75.2
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A类入围名单
报名号
姓名
类别
30092
乔雨
民乐类
30254
李贝贝
30140
陈嘉懿
30111
田皓文
西洋弦乐
30144
吴怡聃
30150
许喆
30160
杨润初
30255
赵昱晴
戏剧表演
30166
景观
30217
刘禹彤
主持类
30167
卓越
30295
胡璎桐
30201
孙凌然
30328
章柏源
2015高水平艺术团B类入围名单
30118
杨心慧
30256
刘钰鑫
舞蹈类
30120
孙溪苒
30260
杭宇琦
30129
鄢颖琛
30261
朱雯淼
30145
江雪纯
30264
陈星伊
30146
王昭希
30267
杨珂珂
30154
姜若寒
30269
李渝嘉
30174
王小寒
30270
金国鑫
30185
胡灵
30276
赵萌
30200
冯睿
30311
孙睿含
30204
陈宇萌
30324
何沛岭
30215
杨镇博
30357
徐浩然
30230
王雯萱
30367
孙馨茹
30231
郑叶澄琤
30027
郭浩森
30233
卢昱君
30161
王源
30236
刘俐言
30173
路雨萱
30243
杨臻一
30175
管博艺
30247
陈明璨
30176
陈国畅
30249
陶立开
30180
张思月
30290
王宇沛
30182
牟煦
30330
周雨凡
30203
陈令仪
30352
何嘉伟
30214
廖雨泽
30365
饶益
30239
苗芯瑜
30366
胡心博
30252
杜晨雨
30119
王慧瑜
30257
张博睿
30130
王卲寒
30262
刘铮
30152
赵婧瑶
30263
秦沛瑜
30168
李昱瑶
30265
宫懿馨
30171
朱春晓
30266
王欢歌
30172
苏施
30279
刘牧晖
30178
王晓菲
30284
李涵慈
30179
孙誉
30289
陈筱伊
30189
王童心
30320
赖思雨
30199
刘畅
30345
于悦
30205
潘华龙
30362
樊哲
30213
洪小程
30117
杨佳璇
30227
夏蕊
30195
黄薪宇
30238
张雅琪
30278
丁堃宁
30241
赵林煜
说明:
1、公示期为4月11日至4月17日。考生可登陆艺术团查询系统http://zhaosheng.cug.edu.cn/2012ms/查询测试成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7-67848570,027-67883687。如发现学生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经核实无误后取消其资格。所有空缺名额不递补。
2、若考生所在省(区、市)统一组织高水平艺术团测试,考生必须取得统测合格证且考试科目符合我校招生项目。若考生所在省(区、市)未统一组织高水平艺术团测试,考生必须参加“北京大学2015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或“清华大学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特长测试”,综合成绩优异,艺术测试成绩达60分(含)(按百分制折算)且考试科目符合我校招生项目。
3、我校会将公示后无异议的考生名单报送教育部及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审批、公示。教育部及有关省级招办审核不通过或公示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入围资格,空缺名额不递补。
4、对于取得我校艺术团A类合格资格、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省招办认定的政策加分计入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取得我校艺术团B类合格资格、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其高考文化成绩(省招办认定的政策加分计入高考文化成绩)可放宽至我校在生源所在省(区、市)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予以录取(按满分750分折算,四舍五入取整);如录取时生源省份还未公布调档线,则以我校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为准。
5、入围考生可自行下载《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协议》(附件一)(注:点击红字可直接下载),协议一式两份,考生签署后请于4月14日前通过顺丰或EMS快递邮寄到我校招办,4月17日前邮件未寄达招生办公室,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招生办公室将在5个工作日内回寄盖章后的协议。签署该协议无需缴纳任何费用。考生若自行到校签订协议,可由家长于4月15日上午9:00-11:00凭考生身份证到学校招生办公室办理。
6、入围考生可在不跨科的前提下自主选择专业(基地班、试验班、实验班、菁英班、艺术类、体育类专业除外),并在协议中明确,具体可选专业参见我校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专业目录(附件二)。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必须填写协议中的专业,不得更改。只填写一个专业志愿。
7、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开展全体高水平艺术团特长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测工作。一经发现有不符者,取消入学资格。
8、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艺术团特长生,入校后应按规定参加大学生艺术团的日常训练,并参加有关演出和比赛,为学校争光。若无故不参加以上活动,擅自退出大学生艺术团者,将给予相应处分直至取消学籍。
咨询电话:027-67883687
招办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工处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4 联系人:潘老师
/附件一: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协议
/附件二: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