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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竞聘公告[2016]14号

更新时间:2016-09-30

干部竞聘公告

中地大(党)组干字[2016]14

根据工作需要,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宣传部副部长、工会副主席、财务处副处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国资办)副主任等四个岗位采取校内公开竞聘方式产生考察人选,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任职条件与资格

1.具备我校《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地大党发〔2015〕

11号)第九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第十条规定的任职资格(详见组织部网站“干部工作制度汇编”或“地大办公网”)

2. 具体岗位要求:

宣传部副部长岗位:中共正式党员,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具有较强的新闻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工会副主席岗位:具有党群工作或管理工作经历;

财务处副处长岗位:具有经济、管理、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知识背景;具有较强文字表达能力;

国资办副主任岗位:具有经济、管理、会计、计算机、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背景,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管理工作经历。

二、基本程序与方法

1、报名:凡符合任职条件与资格的我校在职教职工均可到党委组织部报名,填写《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并同时提交本人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报名时间为 2016 9 30 日至 10 9 日下午5:00(表格请在党委组织部网站下载)。

2、资格审查:学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纪检委等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名单,接受群众监督。

3、抽签时间为1011日上午11点,地点待定。

4、面试:10 13 日面试,面试采用竞聘演讲与答辩、评委评分的形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根据拟报岗位所需要的基本知识、能力、素质及工作思路。

5、确定考察人选:学校党委常委会确定考察人选并公示。

6、确定的考察人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组织部上报教育部审核。

7、对确定考察人选的人事档案 “三龄二历一身份” 进行审核。

8、组织考察:对个人有关事项审核通过、不影响任职的考察人选,学校党委组织部进行组织考察。

9、书面征求纪委意见。对考察人选书面征求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的意见。

10、会议决定:党委常委会票决确定拟任人选。

11、任前公示:对拟任人选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5天。

12、任前谈话:对公示期满不影响任职的拟任人选,进行廉政谈话、组织谈话和工作谈话。

13、发文聘任:由学校发文任命或聘任。

   14、到岗任职。学校分管或联系的校领导和党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到相关单位宣布学校聘任或任命文件,拟任人选到岗任职,交接工作。

   三、纪律要求

严肃干部选拔工作纪律,凡参加公开竞聘的同志,不得以任何方式打招呼、拉关系、走后门、托人情,如发生上述问题,一经查实,将取消公开竞聘等相关资格。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党委组织部

                             二〇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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