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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生住宿管理及相关安排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2-06-25

关于毕业生住宿管理及相关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学工组:     

根据我校2012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宿舍改造维修工作实际,经学工处与后勤保障处研究,决定对今年毕业生的住宿作出以下安排。

一、按期毕业的学生最迟离校时间为74日;不能按期毕业的学生,须安排集中住宿,集中住宿时间为74日至715日,715日所有滞留的毕业生必须离校,学校将安排宿舍维修。

二、办理集中住宿工作的流程如下:

1、不能按期离校的毕业生提前向所在学院申报;

2、各学院将汇总名单于625日前报学生事务中心;

3、学生到学工处事务中心办理入住通知单,由后勤公寓服务部安排具体房间。

三、滞后毕业学生的住宿问题由所属学院根据本院学生宿舍空床位情况给予具体安排住宿(不得占用新生宿舍),并向学工处学生事务中心报送住宿信息。如本学院学生宿舍没有空床位安排,学院须在625日前报给学生事务中心,由学生事务中心另行安排。

四、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并做好组织安排工作。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后勤保障处

201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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