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年终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元旦、春节将至,为了体现学校对广大教职工的关心,适当解决部分职工的实际困难,真正把组织的温暖送给教职工,经领导研究同意,将给予困难教职工年终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
现将补助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金来源:
从学校工资福利经费中支付困难补助费用。
二、发放范围:
学校在编的正式职工、人事代理职工(不含集体所有制职工、临时工、离退休人员)。
主要补助对象:
1.因直系亲属去世给本人生活带来困难者(因此项原因已领取困难补助者本次不再补助);
2.本人患重大疾病或住院的各类病号;
3.因意外事故导致生活困难者;
4.直系亲属长期患重病造成生活困难者;
5.其它特别困难需要补助的人员。
三、上报时间及要求:
请各二级单位人事秘书如实统计,填报“职工年终困难补助名单”(附表,职工住院者需提供医院名称、病房号及联系电话),名单须经单位领导审核并签字、盖章。
请于2011年12月30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劳资科。
联系电话:027-67885038。
四、各单位要切实做好这项工作,认真统计,如实上报,真正把学校的关怀、组织的温暖及时送到教职工中去,以促进学校的和谐及稳定。
人事处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表:
职工年终困难补助名单
单位:
序号
姓名
申请理由
备注
单位意见
(签章)
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