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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2-06-07

中国地质大学学生工作处文件

学字[2012]024


关于评选201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

 

各学院(课部):

为表彰大学期间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树立毕业生先进典型,鼓励毕业生努力学习,奉献社会,为校争光。学校决定在2012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中开展评选优秀本科毕业生工作,现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12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觉悟。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学习成绩优良,实践能力强,身心健康。

3.截至201266前已向大学生就业中心递交就业协议书或录取为硕士研究生。

4.在校期间表现突出,为学校或学院建设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曾被评为校级(或以上)优秀党员、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或优秀团员;或被评为院级优秀党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或优秀团员,且到西部地区或基层单位就业的非定向生。

(二)直接授予条件

对于符合“基本条件”中第123项,且在校期间被评为院级(或以上)优秀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或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的选调生、大学生村官、农村资教生、已取得“营业执照” 的自主创业毕业生,直接授予“优秀本科毕业生”荣誉称号(包含在5%的名额中)。

三、评选办法

1.学院(课部)成立评选小组,负责评选工作。学生所在班级或学院(课部)毕业生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推荐,学院(课部)评选小组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人选,并组织候选人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登记表》、撰写个人事迹材料。人选确定后须在本院(课部)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

2.各学院(课部)优秀本科毕业生人数按不超过本单位毕业生人数(不含二学位)的5%上报。各学院(课部)报送的优秀毕业生名额中录取研究生人数不超过总名额的40%。学工处经审核对不符合条件者直接取消资格,不再补报。

3.学院(课部)在615前将《学院201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统计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及个人事迹材料统一报送至学工处发展教育办公室,并将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xg-fzjy@163.com

4.学生工作处、校团委、学生会、2012届毕业生委员会代表将组成审定委员会对最终评选结果审定、公布。

四、相关要求          

1.学校将在毕业典礼上对优秀本科毕业生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将进入本人档案,学校将对优秀本科毕业生进行跟踪和回访。

2.已被评选为“优秀本科毕业生”的同学,如不履行就业协议将取消其“优秀本科毕业生”资格。

3.推荐的优秀本科毕业生,需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撰写个人事迹材料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学院(课部)要对事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鉴定。事迹材料统一采用第一人称撰写,题目自拟。题目为四号宋体字,正文均采用五号宋体字,行距为22,附个人生活照一张,事迹材料不少于1500字。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2:学院201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统计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二○一二年六月四日

 

 

 

 

 

 

 

 

 

 

主题词:优秀  本科毕业生  通知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工作处 20120605印发 

                                      共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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