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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师德师风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1-12-05

各学院、课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和教书育人意识,推进我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和跨越式发展。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地大党办发〔2009〕17号)和《学校师德师风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地大党办发〔2011〕1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和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第二届师德师风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对象

    我校正式在编在岗、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的专任教师(含教辅人员)均可推荐申报。

二、 评选标准条件

1、忠诚高等教育事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无私奉献,爱岗敬业,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胜任本职工作,治学严谨,学风端正,为人师表,作风正派。

3、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以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影响和培养学生。关心学生成长,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廉洁从教,且所指导的学生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荣誉称号者优先。担任班主任或辅导员期间所负责的班级近三年来无违纪现象,且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4、始终坚持科学精神,模范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潜心钻研,实事求是,严谨笃学,热爱学习、终身学习和锐意创新。

三、 评选推荐办法及程序要求

1、各学院向学校限推荐一名候选人。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各单位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推荐表彰对象的典型性和先进性。

2、各单位认真组织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师德师风道德模范推荐表》,由学院签署意见后报学校人事处。

3、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评议,确定8名左右候选人,名单和相关事迹经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学校统一在师德师风宣传教育月活动中进行表彰。

四、评选推荐申报时间与材料要求

1、凡已被各学院确定为推荐人选,除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师德师风道德模范推荐表》外,还要撰写3000字以内的师德师风典型事迹材料(事迹必须真实具体),并用A4纸打印。

2、每位推荐人材料报送一式三份,于2011年12月23日前报人事处。

3、申请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咨询人事处教师科

      联系电话:027-67885037    电子邮箱:jsk@cug.edu.cn

     各学院要以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广泛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演讲,交流座谈,总结宣传等有效活动,进一步推进教师师德教育与建设工作。

 

                                            

 人事处

工  会

                                       2011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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