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人事司、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事厅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学校《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实施细则》(中地大(汉)党字〔1998〕056号)的要求,现将2011年度校级领导班子及成员、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全校在岗教职工的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2011年年度考核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要结合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岗位任务书、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方案等的完成情况,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全面、注重实绩的原则,认真总结成绩,查找存在问题,按照学校“十二五”规划的思想,明确今后的工作重点及工作思路。在考核过程中要严格考核程序和要求,充分发扬民主,保证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二、考核内容
1.校级领导班子及成员考核内容
对校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年度考核主要从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政议事规则、民主集中制、党风廉政建设、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及办人民满意的大学等方面进行。
2.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考核内容
对二级单位领导班子主要从思想政治建设、管理能力、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对处级领导干部主要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
3.教职工考核内容
教职工的考核工作要紧密结合学校、各二级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及教职工个人的岗位任务书的约定进行。按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职工考核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2011年修订版)》等规定和要求,根据教职工聘任的岗位类别、级别,重点考核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表现、出勤到岗以及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目标任务的情况。各类岗位考核的重点内容是:
(1)教学科研岗位:敬业精神及教书育人;承担教学任务及人才培养工作;承担科研任务及发表学术成果、获奖;参加学科建设及实验室建设工作等情况。
(2)管理岗位:敬业精神及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出勤率;管理水平、能力及创新精神;履行岗位职责;本人负责或参与完成的主要工作;工作中取得的主要业绩、奖励等情况。
(3)专业技术岗位:敬业精神及服务质量;出勤率;专业技术水平及能力;履行岗位职责及承担的主要工作任务;工作中取得的主要业绩、奖励等。
(4)工勤岗位:工作态度及服务质量;出勤到岗;工作技能及提高;履行岗位职责及完成单位分配的工作任务;执行安全制度等情况。
三、考核方式
1.校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考核方式
完成领导班子和个人年度述职报告;填写《教育部直属高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领导干部收入申报表》、《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有关材料汇总到党委组织部,按要求报送教育部等上级部门。按教育部文件精神,听取校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述职,并对班子和成员进行民主测评。
2.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考核方式
学校成立全校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处级领导干部年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委副书记朱勤文担任,副组长由党委组织部部长刘亚东、校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兼监察处处长杨堂荣担任,成员由有考核任务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党委组织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组织部和校纪委同志组成。
(1)工作总结。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二级单位领导班子2011年度考核述职表》,认真总结领导班子一年来工作完成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客观公正地对班子进行评价,总结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今后努力方向。处级领导干部要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考核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党政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表》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2011年度教职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表》,要实事求是、客观全面地反映本人一年来的思想、学习、廉政和工作情况,要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分工,总结成绩,找出不足,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2)述职测评。由各二级单位召开述职述廉及民主测评会,由各分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书记或机关职能部门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本单位干部述职及民主测评会,组织全体教职工或副科、副教授及以上干部、教师代表听取本单位领导班子及处级干部个人述职述廉,并进行民主测评。副处级干部参加本单位考核等级的评定。学校年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派人前往监督、发放各类民主测评票。考核及民主测评根据不同对象分为以下几类:
对学院(课部)年度工作考核。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院、教务处、科技处、实验设备处、人事处、学生工作处、国际合作处、财务处、审计处、资产管理处、学校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公室、统战部、离退休干部处、保卫处等)要依据各自考核评估体系对每个学院的单项工作进行考核打分,在横向对比、考核打分的基础上,推荐五个年度工作优秀单位,报学校年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对职能部门、直属单位(不含科研机构)年度工作还进行交叉民主测评。按照学校印发的《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1年学校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工作考核民主测评表》,在学院(课部)召开民主测评会时由年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干部分发测评表并及时回收。
对科研机构年度工作也进行交叉民主测评。按照学校印发的《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1年科研机构工作考核民主测评表》,在相关学院及有关职能部门述职测评会上进行民主测评并及时回收。
所有民主测评表和推荐意见交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结果。
(3)确定考核等次。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领导班子及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述职表、本单位考核等次、民主测评结果进行归纳整理后,将处级正职考核情况送分管校领导审阅,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提出建议考核等次,最终提交党委常委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正职年终考核等次。二级单位考核等次在民主测评、考核推荐的基础上,将汇总结果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确定年度考核优秀二级单位。
3.教职工的考核方式按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职工考核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执行。
(1)学校所有教职工均应填写《2011年度教职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表》,所在单位在该表相关栏目内签署明确意见,与《2011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一并交到人事处。
(2)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员的10%。
(3)各二级单位确定的考核结果要在本单位公示3天以上,充分听取教职工的意见。
四、相关说明
1.近期聘用岗位发生变动的教职工,按2011年底所在工作岗位参加年度考核。
2.学校人才交流中心人员在各单位试聘上岗的,由聘用单位负责考核。
3.当年待聘人员参加年度考核时须由人才中心填写《2011年度未考核人员情况表》;公派出国逾期未归人员、自费出国及各类停薪人员、常年病休人员由所在二级单位填写《2011年度未考核人员情况表》。
4.2011年7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教职工,应在原单位参加本年度考核。
5.受警告处分的教职工在年度考核时不得定为优秀等次;受警告以上(不含警告)处分的教职工在参加考核时不能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对其他违犯党纪国法及校规、校纪者,若国家、学校有明确规定年度考核为不称职者,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6.在岗教职工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且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所在单位可以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
7.对于全年有一个月以上时间不在受聘岗位工作、或出国探亲且超过本年度三个月及以上的教职工在参加年度考核时除填写考核表外,本人必须将不在岗的原因和情况向二级单位以书面形式进行汇报,二级单位签署明确意见后报人事处,学校依据有关规定及具体情况确定处理意见。
8.人事代理聘用人员参加各单位的教职工考核,填写《2011年度人事代理聘用人员聘期(年度)工作考核表》(到2011年12月聘期期满的人事代理人员本人和所在二级单位需填写续聘意愿和意见)。
9.年度考核相关表格分别在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网页下载。
五、考核工作时间安排
1.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时间安排
(1)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处级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于2011年12月8日至26日进行。
(2)各单位于2011年12月27日前,将考核表、测评表等各类考核材料交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本学期放寒假前,将各二级单位、处级正职的考核推荐情况提交分管校领导审阅。
(4)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2011年3月前,将所有考核材料进行汇总,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审定。
2.教职工年度考核时间安排
(1)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于2011年12月8日至26日进行。
(2)各单位于2011年12月27日前,将教职工考核材料按要求交至人事处。
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处级领导干部考核工作中如遇到有关问题,请与组织部联系(联系人:刘治国,联系电话:67884334);教职工考核工作中如遇到有关问题,请与人事处联系(联系人:李明,联系电话:67885036)。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主题词:年度考核 2011年 通知
抄发:各学院(课部)、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工会、团委。
中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2月5日印发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