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竞聘公告[2014]8号
干部竞聘公告
中地大(党)组干字[2014]8号
根据工作需要,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地质过程与矿产资源国家重点实验室办公室主任(副处级)1个处级领导岗位采取在校内公开竞聘方式产生考察人选,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任职条件与资格
1、具备我校《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地大党字[2013]8号)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第八条规定的任职资格(详见组织部网站“干部工作制度汇编”或“地大办公网”)。
2、考虑到实验室行政管理工作岗位的特点,具体岗位要求如下:
(1)要求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行政管理工作经历;
(2)应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和写作能力,面试合格后进行写作能力笔试。
二、基本程序与方法
1、报名:凡符合任职条件与资格的我校在职教职工均可到党委组织部报名,填写《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并同时提交本人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报名时间为 2014 年 4 月 2 日至 8 日,截止时间为 4 月 8 日上午12:00(表格请在党委组织部网站下载)。
2、资格审查:学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纪检委等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名单,接受群众监督。
3、抽签时间为 4 月 9 日上午11点,地点在行政楼五层会议室。
4、面试:4 月 10 日上午面试,面试采用竞聘演讲与答辩、评委评分的形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根据拟报岗位所需要的基本知识、能力、素质及工作思路。
5、确定考察人选:学校党委常委会确定考察人选并公示。
6、组织考察:学校党委组织部对考察人选进行组织考察。
7、书面意见。对考察人选书面征求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的意见。
8、会议决定:党委常委会票决确定拟任人选。
9、任前公示:对拟任人选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五天。
10、任前谈话:对公示期满不影响任职的拟任人选,进行工作谈话、组织谈话和廉政谈话。
11、发文聘任:由学校发文任命或聘任。
12、到岗任职。学校党委组织部派负责同志到相关单位宣布学校聘任或任命文件,拟任人选到岗任职。
三、纪律要求
为营造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凡参加公开竞聘的同志,不得拉关系、走后门、托人情、搞宴请、写条子、打电话和发短信,如发生上述情形一经查实,将取消公开竞聘资格。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党委组织部
201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