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农村单独招生初审合格名单公示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2015年农村单独招生简章,经考生申请、中学推荐,我校严格依照考生报名材料,审核确定以下77位考生获得我校2015农村单独招生初审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周(6月4日至11日)。如对公示考生的资格有异议,请于6月11日前实名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或监察部反映,招生办公室:027-67848570,67883687(传真)招生监察办公室:027-67884345。
相关说明:
1.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不能获得入选资格;
2.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或不严格相关规定的报名条件者,不能获得入选资格;
3.未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报名信息弄虚作假的报名条件者,不能获得入选资格;
4.其他不符和我校简章要求的,不能获得入选资格。
所有未取得初审资格的考生,均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审核不通过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