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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新一轮“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2-04-13

各学院、课部:

经研究决定,学校准备组织向教育部申报新一轮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拟申报专业

需往教育部上报的相关专业为已通过校内评审的五个专业,即应用化学(地质分析)、环境工程(地质环境调查)、勘查技术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宝石及材料工艺学专业。

2、          材料要求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方案需按照《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号)文件要求,针对本专业卓越工程师培养形成一个整体方案,再附上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企业培养方案、与企业所签订的合作协议等内容。有条件的专业需提交本、硕、博三套卓越计划培养方案;如确有困难,也须提交本、硕两套卓越计划培养方案。

提交的材料请按所列名称命名和打包相关文件:**学校**专业本科卓越计划培养方案、**学校**学科工学硕士卓越计划培养方案、**学校**领域全日制工程硕士卓越计划培养方案、**学校**学科工学博士卓越计划培养方案、**学校**学科工博士卓越计划培养方案。其中专业、学科、领域名称请按专业目录和学校学位授权情况填写全称。

3、          时间安排

请各相关专业于425日前提交本专业《卓越计划培养方案》以及《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申报专业情况汇总表》(见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纸质档和电子档各一份,教务处联系人龚伍军,电话67885006,邮箱jwc-jck@cug.edu.cn

4、          其他

应用化学(地质分析)、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两个专业上报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方案如果无需改动,则不用再次提交。但是如果涉及到部分数据统计时间等问题,请做部分改动后提交。

 

 

                                  教务处

                              201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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