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2年度本科实践教学计划的通知
中国地质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字(2012)6号
各学院(课部):
为做好2012年的实践教学工作,保证各类实践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课部)填报2012年度实践教学计划,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严格按各专业培养计划填报计划(2011级计划按新培养方案填报)。各院应注意避免漏报,以免影响实习经费的划拨。
2、各学院(课部)应按地大发〔2006〕15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修订)》、地大校办字〔2011〕36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实践教学基本规范》、《中国地质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安排教师承担实践教学工作。
3、去三大实习站(北戴河、周口店、秭归)实习、武汉周边地质实习、龙泉山及九峰测量实习等实习填报《基地实习计划表》,其它实习填报《非基地实习计划表》。《实习计划空白表》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4、请各学院(课部)于2012年4月14日前将实践教学计划文字材料(签字、盖章后)与电子文档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教务处
2012年3月8日
主题词:2012 实践教学计划 通知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务处 2012年03月08日印发
共印25份